返回主站
 
首页 招商动态 通知公告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招商调研 办事机构 投资指南 招商项目 统计数据 下载专区
关键字  栏目 
当前位置:首页>政策法规>正文

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的通知
2007-12-27 10:45:11    外贸管理科
各县(市)区财政局、商务局、市直有关企业:
    现将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湘财外[2007]58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我市2007年资金申报时间规定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    各县(市)区商务局、财政局务必于2008年1月20日之前将所属企业上报申请材料(一式六份)联合汇总上报市商务局(外贸科)、市财政局(外经科),市直企业直接将材料(一式六份)报送至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。
    附件: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、商务部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主题词:转发  进口  贴息  资金  通知
岳阳市财政局办公室  共印40份2007年12月18日印发

[发表评论]   [查看评论(0)]  [字体大小:| |  打印本文]
相关文档:

版权所有:湖南省商务厅   地址: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:410001
网站管理: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  电话:86-731-2287058 邮箱:lawchi@163.net
技术支持: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  电话:86-731-4112018 传真:86-731-4110389